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洪能力建设湖口县双钟涝区治理工程(石钟泵站拆除重建)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洪能力建设湖口县双钟涝区治理工程(石钟泵站拆除重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洪能力建设湖口县双钟涝区治理工程(石钟泵站拆除重建)招标人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洪能力建设湖口县双钟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口县双钟镇大岭、西门社区。
2.2建设内容:拆除重建泵站1座,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6390684.77元。
2.4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2.8 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