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已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柯发改审调整〔2024〕2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802-04-01-603527。建设资金来自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安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410.17万元,工程概算3277.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220.75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6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832平方米;绿化面积4395平方米;道路道路长度654米,面积3595平方米;停车位面积910平方米,设置停车位65个;还涉及给排水、排污、强弱电、燃气、公共配套管线建设;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黄茶村和塘公村,花木线西侧,石华线东侧,351 国道北侧。
2.2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安置房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170.2735万元,其中暂列金90万元,暂估价60.6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8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