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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6 数据编号: 71827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泰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财政局以泰政水复[2024]24号文《关于泰兴市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和市县配套,项目法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宣堡镇、根思乡。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泰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岸坡防护,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计整治河道3条总长约6.6km,新建木桩+生态袋护岸约10.97km,格宾石笼挡墙长度约1.5km,植物防护面积约7.188hm2,河道疏浚6.60km,耕地秸秆覆盖面积2.4km2等。
 2.2.2总投资金额
工程概算投资858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泰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岸坡防护,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计整治河道3条总长约6.6km,新建木桩+生态袋护岸约10.97km,格宾石笼挡墙长度约1.5km,植物防护面积约7.188hm2,河道疏浚6.60km,耕地秸秆覆盖面积2.4km2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标段为泰兴市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宣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最高投标限价:7620074.54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5年元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0月7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 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
(2)工程进度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为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 85%;
(3)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
(4)质保金:在最后一次工程款支付前,中标单位需缴纳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质保金。质保金缴纳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等。
2.6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3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2月17 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元月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元月7日9时00 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188 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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