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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6 数据编号: 718300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冈产业园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预制件、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冈产业园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物资(预制件、地材)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4-JC-2024-175
1.招标条件
1.1新建黄冈产业园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冈产业园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预制件、地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黄冈产业园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为长风河、唐渡二路沟、齐安河、新城河共四条河道的河道工程、岸带景观工程。
(1)长风河河道拓宽及护岸整治工程,北起唐家渡路,南至唐渡二路沟,长度约490m,景观工程面积5940m2;
(2)唐渡二路沟河道拓宽及护岸整治工程,西起长风河,东至兴黄路桥西,长度约1350m,景观工程面积66591 m2;
(3)齐安河河道拓宽及护岸整治工程,西起新城河,东至黄冈大道,长度约712m,景观工程面积22784 m2;
(4)新城河河道修补工程,包括河道拓宽及护岸整治,修补段长度约1km,新城河沿线景观工程面积约301368 m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8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8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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