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庆振新汽车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限价:详见技术任务书
5.采购需求:按采购方委托,对安庆振新汽车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进行利用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任务书。
6.标段划分:5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沾染物、漆渣、废蜡、废活性炭、污水综合污泥、实验室废液、试剂空瓶、废油脂、硅烷渣委托利用处置项目;标段二:废矿物油桶、废包装桶委托利用处置项目;标段三:废有机溶剂委托利用处置项目;标段四:废矿物油委托利用处置项目;标段五:废电池委托利用处置项目。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五个标段项目谈判,也可以同时推荐为五个标段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7.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8.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和最高价评审办法。
9.服务期限:一年。
10.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应服务项目的未税限价*中标费率*实际产生量*(1+税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自2021年11月至今,未受到资质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有汽车制造行业处置危废经验,且不得少于3家(附合同扫描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的运输单位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随车押运人员应具备危险废物押运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