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嘉泰环保耐温耐蚀新材料代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采购
邢台嘉泰环保耐温耐蚀新材料代加工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邢台嘉泰环保耐温耐蚀新材料代加工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JTZC202412001)。招标人为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JTZC202412001/01
标段(包)名称:邢台嘉泰环保耐温耐蚀新材料代加工服务项目-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询比价采购公告及询比价采购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承担合同履约的经济责任。(3)业绩要求:具有相同或类以项目的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信营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分包商近三年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串标、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成交的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5) 其他要求:满足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