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吉安市行业生态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吉安市行业生态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4-216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吉安市行业生态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服务。
2.2项目预算:预算金额94万元(含税),88.6792万元(不含税)。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选人。
2.4实施区域:江西省吉安市。
2.5服务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交付,并承担合同期内的设备维保。
2.6项目类型:服务类。
2.7合同签订:中选人将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签订合同。
2.8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3.2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3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①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5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