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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7 数据编号: 71915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国铁建15局G7611线西香高速公路、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16局老蛮桥水库项目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CDJC-2024-94-2
1.招标条件
1.1新建G7611成都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G7611线成都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已由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绞线进行二次招标。
1.2新建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通江县文旅康养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型材进行二次招标。
1.3新建老蛮桥水库扩建工程枢纽标段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老蛮桥水库扩建工程枢纽工程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已落实。现对水泥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G7611线成都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合同金额15.89亿元,合同工期54月,开工日期:2023年9月,竣工日期:2028年3月。主要工程:桥梁29座/17.62km(单幅),挖方130.18万m3,填方29.96万m3,轻质土1.37万m3,涵洞10座,桩基1165根,墩柱870根,T梁2262片,最高桥墩67m,1处65米钢混组合梁,1处70米钢混组合梁,2处48+84+48连续刚构梁。
2.1.2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区(县)。合同金额8.28亿元,合同工期36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6月,竣工日期:2025年6月。主要工程:主要工程为路基填方52.5497万m3、挖方24.8444万m3;水泥稳定碎石基(底)层58.486km2、沥青混凝土面层226.165km2,水泥混凝土路面1.375km2;长隧道4513m/2座;主线桥梁212.96m/2座(其中大桥116.48m/1座,中桥96.48m/1座)、联系道大桥152m/1座、天桥52m/1座盖板涵98.5m/3道、圆管涵8m/1道、箱涵199m/6道。
2.1.3老蛮桥水库扩建工程枢纽标段项目,位于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县)。合同金额1.11亿元,合同工期27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6月,竣工日期:2026年10月。主要工程:枢纽工程由常态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溢流表孔、坝身取水兼放空管等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35.5m,新建坝址位于原老蛮桥坝址下游213m处,扩建后水库总库容为1229万m3,为中型水库。主要包括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坝顶照明线路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7)《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型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2023年11月-至今)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12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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