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成都崇环城市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垃圾综合处理固定资产贷款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崇环城市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贷款期限不低于19年且不超过25年。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崇州市。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3.1.2 须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