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卢氏县靖华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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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靖华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靖华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77、LSGZ[2024]314–GC079
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分为一标段和二标段,其中一标段包含靖华东路(清惠路-红石谷路)、柳林路(靖华东路-洛河)、莘源西路(靖华西路-迎宾路-文明路)雨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二标段包含靖华西路(新建路-文明路)、文明路(东大街-洛河)雨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卢氏县靖华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卢氏县靖华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5、招标控制价:¥17306782.58元;其中一标段:¥8658848.62元,二标段:¥8647933.96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标段;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建设地点:河南省卢氏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者,则按标段的顺序取排序靠前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