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石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石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项目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 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LC-2024-FW023
2.项目名称:黄石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万元/年
5.最高限价:35万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内容:黄石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二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7.服务期:两年,双方签订年度服务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8.质量要求:符合环保合格标准。
9.服务地点:本服务项目位于黄石市精神病医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承建备案的单位(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中查询,提供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承建单位、运维单位备案情况公示的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