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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7 数据编号: 719316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南信阳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市级)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2024-12-17

信阳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市级)编制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市级)编制项目已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市级)编制项目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概况:信阳市浉河、潢河、白露河、灌河及其主要支流等11条跨县区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的编制(含相关的勘查、咨询评估)工作。
2.4建设地点:信阳市境内。
2.5招标范围:信阳市浉河、潢河、白露河、灌河及其主要支流等11条跨县区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的编制(含相关的勘查、咨询评估)工作。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具有本单位与其缴纳的社会保险)。
3.6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7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8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均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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