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1标段、2标段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精工创城科技有限公司的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4-0238
(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409-410711-04-01-882180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万㎡(折合99.72亩),总建筑面积约6.5万㎡。项目容积率为1.271,建(构)筑物等占地面积为42136.43㎡,建筑系数为63.38%,绿地率1.59%,机动车停车位11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9辆,其中厂区内配备有污水处理设备等,并配套建设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
(四)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
勘察部分: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设计部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基础设施配套、强弱电设计、景观设计、绿化和道路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在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等工作。
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造价等服务事宜。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牧野区电源产业开发区新七街与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七)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标段:新乡市牧野区新能源与电池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造价服务。
(八)工期要求:72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九)质量要求:一标段:勘察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施工需要,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
(十)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