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
万宁市环小海和乐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公告
(塑料排水管)
采购编号:CR12-WZCG-2024-SLPSG04
1.项目条件本招标项目之关于和乐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万宁市环小海和乐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询比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2.1.1万宁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万宁市环小海和乐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工程项目,项目生活污水治理范围为万宁市和乐镇4个行政村(联丰村、盐墩村、英豪村、英文村)下辖的14个自然村区域。建设内容包括18座污水处理设施(1座5m3/d污水处理站,1座10m3/d污水处理站,2座15m3/d污水处理站,1座20m3/d污水处理站,4座25m3/d污水处理站,1座30m3/d污水处理站,3座35m3/d污水处理站,1座40m3/d污水处理站,1座55m3/d污水处理站,2座60m3/d污水处理站,1座110m3/d污水处理站)及80079米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02日,总投资4455.33万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等,生产供应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质量保证能力:申请人投标物资必须经过所供货项目试验室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