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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与哈尔滨中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律所招聘项目(华能公司、道外公司)(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哈产委采﹝2024﹞第105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与哈尔滨中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律所招聘项目(华能公司、道外公司)(二次发布)”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度物资采购及综合服务类项目——与哈尔滨中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律所招聘项目(华能公司、道外公司)(二次发布)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服务期:自当事双方盖章之日起至案件终结、律师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结清之日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成交服务商负责哈物业供热集团与中财开发公司就占用锅炉房设备用房补偿等事宜签订的《协议书》引发的后续系列案件所需法律服务。
2.8最高限价:
1)委托方作为原告向中财公司主张权利,按最终收到执行金额的5%支付风险代理费用;
2)中财公司作为原告向委托方主张权利,委托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减损金额的5%支付风险代理费用。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3.2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服务商近3年内(自2021年1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需要提供办理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