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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8 数据编号: 719973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芳桥街道阳山荡西侧至张家桥拆迁范围内生态修复项目公告


芳桥街道阳山荡西侧至张家桥拆迁范围内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SX2024120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芳桥街道阳山荡西侧至张家桥拆迁范围内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以芳街发【202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华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为宜兴市芳桥街道华阳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4工期要求: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2月18日;
2.5合同估算价:约145.09万元 ;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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