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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8 数据编号: 720248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监理公告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4〕373号(项目代码:2212-500153-04-01-2548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昌元街道、昌州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管道土石方开挖、管道土石方回填、3pe防腐钢管 dn1000、3pe 防腐钢管 dn700、3pe防腐钢管 dn600、3pe防腐钢管 dn500、3pe 防腐钢管 dn400、各类闸阀管件、检查井等。
2.3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30449392.93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暂定估算金额:45.6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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