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江阴客运及无线中心办公场所饮水机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江阴客运及无线中心办公场所饮水机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江阴客运及无线中心办公场所饮水机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ZYT-20241218-029),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江阴客运及无线中心办公场所饮水机租赁项目,为更好改善员工饮用水环境,现需对客运及无线中心办公场所饮水机进行租赁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套净水器的安装、租赁、维护管理等相关服务,主要租赁净水器的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9.2万元(含税)。
交货地点:无锡,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安装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以及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5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9.2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合同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起同类饮水机租赁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饮水机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原生产厂商响应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供应商响应,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函复印件;②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响应;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