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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8 数据编号: 72035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2白音华物流园区监控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音华物流园区监控设施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NMGDD-GC-XLGL-24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音华物流园区监控设施工程 已由经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乌珠穆沁旗沁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西乌珠穆沁旗沁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监控的前端摄像设备、不间断配电系统及后端平台监控储存设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预算金额:674124.00元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完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区外企业具备同等资质等级即可)
3.3 信誉要求: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4企业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采购人应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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