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勘察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勘察招标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3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2.1.4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雨污管道、道路工程新建水趣街(德政路-求实路)、学苑大街(德政路-清水路)、真理路(观湖街-清盐西街)、富宁路(冀午渠-迎宾大街)、冀午渠街(信都路-长安路)、广川路(迎宾大街-桃园大街)、永兴西路(团结大街-春风西街西侧)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其中雨污排水管道16176米,新建道路面积93525平方米;2、管网改造工程对迎宾街(冀新路-和平路)、冀新路、滏阳路(朝阳街-东湖大道);3条街道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改造管道长度5965米;3、积水点改造工程对府东街、竹林大街、康乐巷、洛津路、惠民街、光荣巷6个易涝点进行管网改造,雨水管道改造长度2299米。
4、防汛设备采购购置龙吸水一台,规格为1000立方米/小时;小型抽排设备5台,规格300立方米/小时;发电机3台;冲锋舟6艘。
2.1.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2.1.6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2.1.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勘察现行规范要求2.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全部工作,出具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