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景泰县喜泉镇大水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景泰县喜泉镇大水䃎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24075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喜泉镇大水䃎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景泰县水务局关于《景泰县喜泉镇大水䃎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景水发〔2024〕4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财政资金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致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景泰县喜泉镇大水䃎村河道综合治理以工代赈项目(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二)立项批复:景水发〔2024〕478号
(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项目综合治理河长为4060m,新建m10浆砌石护岸共计4804m,其中:左岸长为2516m,右岸长为2288m;拆除重建m10浆砌石护岸720m,其中:左岸356m,右364m;新建固床坎1座,新建过水路面4座,拆除重建过水路面1处。
(四)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
五
)
建设地点:
景泰县喜泉镇大水䃎
村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财政资金自筹
(七)工 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上述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驻派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财务要求:无(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