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2.2项目编号:
2.3项目地点:大庆市龙凤区红旗二村南侧666号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
2.4项目规模:设计渗滤液日进水量≥800m3/天,产水处理量≥400m3/天。
2.5采购范围:对大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提供撬装全新的渗滤液处理设备包含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租赁服务,主体工艺采用“DTRO+二级反渗透膜+树脂吸附”,出水水质符合并达到根据本租赁服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本租赁服务产生的各类污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表二标准排放。设计渗滤液进水量≥800m³/天、产水处理量≥400m³/天。设备须符合环保要求,整机无污染。(具体内容详见大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技术规格书)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整体服务期限3年。
2.7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采用DTRO处置处理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