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河镇)
信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河镇)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河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丰县小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丰县小河镇各村。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67.15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建设总面积3094.93亩(其中:新建2600.07亩、改造494.8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及输配电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