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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9 数据编号: 721295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南信阳市第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及在线监测设备检定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信阳桑德申州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及在线监测设备检定服务谈判采购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及在线监测设备检定服务谈判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65009
2.3实施地点: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厂内
2.4采购范围: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流量计检定(进水电磁流量计、出水明渠流量计)、信阳市第
二、三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仪器(
COD、氨氮、总磷、总氮、PH计)及数据传输检定。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年
2.6其他要求(若需):
2.6.1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1.3、供应商应具备相关强检项计量设备仪器强检项检定资质要求,且检定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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