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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9 数据编号: 72147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项目312PT2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项目312PT2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项目 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锡行审投许[2023]4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建许字〔2023〕00018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受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改造影响,本次对污水管和中水管进行迁改施工,主要涉及高浪路节点及泰伯大道节点2个节点: a.高浪路节点,锡士路-锡兴路段d800-1000 污水管受 LF 匝道及边桩影响,需迁改至老管南侧,位于高浪路北车行内;锡兴路、锡钦路路口,受桥桩影响的污水管局部迁改;D匝道d500、d1000污水受 D匝道桥桩影响,需迁改至老管东侧位于路外绿化带;E匝道DN500、DN1000中水管受E匝道桥桩影响,需迁改至老管西侧位于绿化带,高浪路K13+380-K13+400中分带往道路南侧预留的DN200中水管与桥桩冲突需进行迁改;b.泰伯大道节点,道路西侧 DN600 污水管与新建栈桥桥桩冲突,需进行迁移改造。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标段号为312PT21,招标范围为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污水、中水迁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污水、中水管线迁改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为: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管径600mm及以上的管道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管径600mm及以上的管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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