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水阳江(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宣城市水阳江(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宣城市水阳江(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232号;
1.4
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人民政府;
1.5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宣城市水阳江(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XZQ-GC-GK-2024601;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XZQ-GC-GK-2024601001;
2.5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
2.6合同估算价:29,808,400.00元;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宣城市水阳江(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本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截流减负、生态修复、管理辅助”的原则,在水源地规划范建设的基础上,以水源地保护区排入污染全面削减为前提,以汇水区水体生境改善及生态修复为重要保障,以强化区域管理为辅助手段,实施水源地规划范建设、集镇低污染水净化湿地建设、生态塘库湿地构建、滩涂地生态修复共四大类工程;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服务。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下4个方面:
(1)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在水阳江雁翅水源地、徐村水源地进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隔离网3.5千米;道路警示牌、水源地界标、宣传牌等28个;取水口软围挡2套的建设。
(2)集镇低污染水净化湿地建设工程:在水阳镇镇区北部区域,充分利用现有水塘,构建集镇低污染水净化湿地,建设面积约11.8公顷。
(3)生态塘库湿地建设工程:在官陡门排口上游,恢城沟及支流水系原有退化的塘库开展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塘库,恢复其原有塘库的生态功能,建设面积约10.3公顷。
(4)滩涂地生态修复工程:对恢城河入水阳江河口处,雁翅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阳江左岸的滩涂地,进行生态修复,建设面积约19公顷。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预(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