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安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安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项目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DL2024000376
项目名称:宝安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项目
财政预算上限金额:17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0)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18:00:00至2024年12月31日09: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