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整治余干县杨埠镇枫林村整治工程公告
江西省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整治余干县杨埠镇枫林村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整治余干县杨埠镇枫林村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余干县洪患村镇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余干县杨埠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为2100338.40元。
2.3计划工期:33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 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上述人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工程认定。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