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于城镇构塍村南桥组保
于城镇构塍村南桥组保留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于招2024-0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构塍村南桥组保留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24)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构塍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和上级补助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于城镇构塍村。
2.2建设规模:对村庄内道路进行提升建设,面积约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污水、道路侧石,新增停车位、游步道、绿化等。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92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