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柘汪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柘汪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柘汪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2208040002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柘汪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行审投【2022】1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柘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柘汪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柘汪镇柘汪河两岸、柘汪人民公园。
2.1.2建设规模:土方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围墙工程等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5403390.57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柘汪河生活污水截流工程施工,包括土方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围墙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 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