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务用车更新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对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公务车辆进行更新。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之内,比选人验车;验车确认无误后,中标人向比选人开具全部车辆单台车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所购车辆合同的全款(裸车);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接手续,比选人接收车辆后视为该购销车辆项目全部完成。
2.3 清单及限价: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清单数量并非实际需求或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比选人和比选人下属车辆所属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子合同、分别付款及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须包含汽车销售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并能够承担汽车售后供货,交付车辆时一并交付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满足相应车辆要求的原厂家质保卡(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