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楼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首开区)提质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阳楼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首开区)提质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核准岳阳楼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首开区)提质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批复(文号:岳发改核审【2024】173号)、(项目代码:2411-430600-04-05-561808),建设单位为岳阳市风景廊道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9993.24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阳楼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示范片区(首开区)提质项目;
1.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洞庭南路以西,洞庭湖以东,北至海事楼,南至街河口;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061.40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22557.55平方米、景观电气提质建筑面积30000.00平方米,具体为:①岳阳楼景区北门入口处提质、②新增观光小火车工程、 ③巴陵广场及周边环境提质、④华菱港公园及周边提质、⑤首开区范围内的景观亮化电气升级工程、⑥沿湖廊道的绿化、城市家俱、导视系统等配套设施提质、⑦西环线鄢家冲社区到街河口的铁路线进行活化利用,对沿线墙体进行创意彩绘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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