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2024年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高新区2024年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境内;
2.2 招标金额:7458375.51元;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建造师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 6 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6)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上述人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工程认定。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