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湔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湔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湔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已由成都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水务函〔2024】4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彭州市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水务函〔2024】4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公正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彭州市。
2.2 建设规模:整治湔江堰灌区骨干渠系总长度 68.524 公里(其中支渠 27.266 公里,斗渠 38.23 公里,排水沟3.028 公里),改造分水闸 151 座,恢复人行桥 273 处,恢复下渠梯步 75 处,改造管理房 1 座,并对湔江堰灌区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改造提升 ;项目总投资约为 14461.86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3822.57 万元。
2.3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2.4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1)本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勘察(包含地勘与测量);
(2)本项目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