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2025年水处理污泥收运处置服务公告
招标编号:0675-240JOC007781A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2025年水处理污泥收运处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2025年水处理污泥收运处置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北环保产业园内;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内容: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星甸分公司在污水处理过程一年产生的水处理污泥装车、运输和处理。处置量约12.8吨/天,预计总计4700吨。招标人因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或要求改变处置方式,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随时终止合同。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水处理污泥处置能力。投标人提供与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水处理污泥SW90,462-001-S90)能力相关采用火力发电或水泥窑协同或生活垃圾焚烧或烧结砖等炉窑处置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若环评批复中明确固废零排放和项?不增设排口的,则不需要提供排污许可证);(提供环评报告批复、环保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人具有污泥运输许可或与有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提供运输许可资格证明或与有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及其运输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4)污泥处置单位必须开通江苏省污染源管理平台申报权限。(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账号登录界面截图)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处理污泥的处置项目;(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