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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1 数据编号: 722862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湖北秭归县城垃圾收集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4]2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秭归紫昕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城垃圾收集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九里村、银杏沱村
3、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站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500m?,位于九里村:新建厨余垃圾处理站1座,厨余垃圾处理能力30t/d,位于银杏沱村。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设计施工图范围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5、计划工期:总工期390日历天,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任务,3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6、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发包人的期望目标。
②设施设备、材料等一切与项目相关采购安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采购需求。
③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一即可: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地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采购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申请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证书或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7、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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