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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2 数据编号: 722952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

项目概况
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1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YS-2024-13
项目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7148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148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项目: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2、建设单位: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3、预算金额:287148.07元(贰拾捌万柒仟壹佰肆拾捌元零柒分)
4、建设地点: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合同履行期限:30天(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到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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