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勘察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2.1.2、项目编号:HBJL2024-11-05-12.1.3、项目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兴泰大街、留村大街、长安路、襄都路、静庵路、融泰路、永安路、南环城公路、新华路、港口大街、振兴一路、文华大街。
2.1.4、质量: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16、建设规模与内容:邢台经济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及中水管网建设,敷设供水管网共约37992.89米,敷设中水管网共约7400.00米。
2.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土工试验、 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3、财务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