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爆漏抢修抢险工作(2025年-2026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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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项目规模:负责2025-2026年招标人服务范围内非市管路DN400至DN1000(含DN400、DN1000)的供水管道或阀门故障的爆漏抢修工作、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工作(不含交通疏解)。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680万元。
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260万元。
本项目各标段的暂定合同总额按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签订,投标报价得分按各个投标人报的下浮率计算。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抢修施工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中标人按招标人审定的抢修方案持续抢修,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爆漏抢修工作;如遇抢修工作量大、环境复杂等其他特殊情况,则由中标人合理安排施工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抢修,直至修复完成为止;爆漏发生在交通特别繁忙的主干道时,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依据政府要求而作出的抢修安排。
2.5招标内容:负责招标人服务范围内非市管路DN400至DN1000(含DN400、DN1000)的供水管道或阀门故障的爆漏抢修工作、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工作(不含交通疏解)。抢修施工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中标人按招标人审定的抢修方案持续抢修,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爆漏抢修工作;如遇抢修工作量大、环境复杂等其他特殊情况,则由中标人合理安排施工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抢修,直至修复完成为止;爆漏发生在交通特别繁忙的主干道时,招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依据政府要求而作出的抢修安排。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对抢修服务区域进行调整,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安排。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抢修指令为准,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一: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爆漏抢修抢险工作(2025年-2026年)公开招标项目(标段一:中区供水分公司、北区供水分公司项目)。
标段二: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爆漏抢修抢险工作(2025年-2026年)公开招标项目(标段二:南区供水分公司、东区供水分公司项目)。
(1)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标段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标段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入人员可以相同;
(2)按照标段
一、标段二依次先后开标、评标,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招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不能被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7承包方式:以包工、包工期、包安装、包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不发生安全事故、包文明施工和相关措施等负责实施上述供水管道爆漏的抢修施工,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