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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3 数据编号: 723522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监理四标段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
监理四标段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4〕71号《关于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401-640422-19-01-7274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 详见资金文件,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吉县铁家窑、大滩、短岔、羊路(大湾)、沙葱洼、驼昌湾上堡、坟湾(乔家沟)、杨沟(高同)、泉儿湾、杨家湾、南台和杨家沟13条沟道。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生态面积416.9公顷。计划对铁家窑、大滩、短岔、羊路(大湾)、沙葱洼、驼昌湾、上堡、坟湾(乔家沟)、杨沟(高同)、泉儿湾、杨家湾、南台和杨家沟13条沟道进行治理;沟道疏浚2.47公里,边坡防护10.555公里,涵洞疏通9座,新建导流涵洞3座、排水沟120米;沟道两侧岸坡修整14.215 公里;生态修复保护面积416.9公顷,沙坑治理共8处;栽植树木76.5万株,播撒草籽38147公斤;垃圾清运1868 立方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及监理范围如下: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监理四标段(监理范围为西吉县铁家窑沟道、大滩沟道);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监理五标段(监理范围为西吉县短岔沟道、羊路(大湾)沟道、沙葱洼沟道)。
2.5 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监理。
2.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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