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大运河百里画廊二闸美集乡村振兴项目(一期)EPCO
(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大运河百里画廊二闸美集乡村振兴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数据投资备(2024)12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老清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大运河百里画廊二闸美集乡村振兴项目(一期)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标段)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2. 1. 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马头镇二闸村
2. 1.2 建设规模:拟对马头镇二闸村进行提升改造,建设乡村文旅项目。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建筑提升,宅前屋后景观改造,相关运营设备采购等;配套周边道路、停车场、公共景观、水环境提升、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最终建筑面积以通过审核的设计方案为准。
2. 1.3 合同估算价:8630万元;
2. 1.4 工程总承包工期要求:300日历天(以开工令为准);项目运营期为 19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 1.5 其他:
(1)投标限价:8630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7930万元。全产业链商业顶层设计、招商及开办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2)质量要求:合格;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且设计文件除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外,还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3.采购质量: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
4.运营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勘察、物探、测绘、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总平面图设计、规划方案文本、施工图设计、软装设计、文创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营、竣工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运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a.设计招标内容:投标阶段进行方案设计、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勘察、物探、测绘、测量、初步设计深化调整、总平面图设计及规划方案文本报批;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景观设计、软装设计、文创设计、含建筑物(构筑物)、消防系统、供配电、智能化、给排水管网、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等;图纸报审(图纸审查、图纸审批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参与验收等(按甲方要求)。(项目设计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专家论证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b.施工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包括规划红线内的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内装修、消防系统、供配电、智能化、道路、停车场、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网、水系梳理,文物保护措施;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工作内容,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专家论证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c.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成套设备:空调、地暖、热水供应系统、污水处理设备等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项目软装采购等;
d.运营招标内容:秉承运营前置理念,全过程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与验收,进行品质把控、施工咨询(选料、定型、技术指导等),无缝链接设计、施工、采购、运营团队,主导项目建成后的开办和运营筹备工作,全面承接建成后项目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资质必须具备以下
(1)+
(2)+
(3)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运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有效期内);④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本单位执业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电子注册证书的有效期、签字等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彩色)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1投标人自
2019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3.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或监理业绩。
注:①如为总承包(EPC)或施工或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总承包或施工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单项工程造价以证明材料中造价金额高的为准(监理业绩不能反映单项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加盖该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为准(设计业绩不能反映单项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加盖该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为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的,该业绩在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所有,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为监理业绩的,其业绩发生过变更的,则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单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上述内容,还需提供加盖该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2 自 2022 年12月23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23年12月2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24年6月2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运营单位组成不超 3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6月 1日以来任意 1个月(含)及以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只核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9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资格审查、评标阶段,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
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 ”“
http://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12月23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1月23日17时 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