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WM渔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411001317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云杉泰州海陵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东北侧。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利用约2293亩鱼塘、蟹塘等地面水域上层空间从事光伏电站建设。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直流侧为130.62MWp(电站采用两种支架类型,其中柔性支架布置容量54.17MWp;固定支架布置容量76.45MWp),交流侧约为100.2MW。拟采用585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300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和逆变器具体型号以初步设计为准)。项目光伏场区拟通过四回集电线路接入泰州市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泰州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以电网公司配套建设的1回110kV线路T接于110千伏东风~双墩线路,在220千伏双墩变并网。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施工准备,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本项目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完成对项目全部档案(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3分界点
(1)与送出线路分界点:本项目以升压站侧出线构架为招标范围分界点。光伏场区、升压站内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2)与泰州一期项目分界点:在泰州一期项目升压站利用现有场地,新增主变压器、35kV开关、GIS、SVG、二次设备及辅房预制舱等,二次设备、中控室均已在泰州一期项目预制舱中预留好设备安装位置,其余仅预留场地。与泰州一期共用的办公控制舱(包含:中控室、会议室、档案室、宿舍、餐厅等办公生活空间)、不锈钢一体化消防泵站、污水处理设备、避雷针、消防小室、蓄电池室(含蓄电池)等均已在泰州一期项目建设完成。详见第六章 图纸。
2.4 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