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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4 数据编号: 724369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增气体报警仪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增气体报警仪更新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新增气体报警仪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新增气体报警仪更新改造项目
2.2交货地点:西永污水处理厂、金凤污水处理厂
2.3比选内容:西永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金凤污水处理厂已交付正式运行,为完善安全配套,消除厂区安全隐患,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需对厂区新增气体报警仪,实时监控厂区气体情况,保证厂内安全。对厂区气体报警仪进行新增,主要涉及地下管廊、生产车间、粗格栅、盐酸室、二氧化氯发生器室的气体报警仪的新增及安装。
现对西永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金凤污水处理厂共计新增10台甲烷、11台氧气和硫化氢2合1、1台氯化氢和3台二氧化氯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和2台无线接收主机、2台声光报警灯等。
西永厂:地下管廊新增5台甲烷、5台氧气和硫化氢2合1;粗格栅新增1台甲烷、1台氧气和硫化氢2合1;盐酸室新增1台氯化氢;二氧化氯发生器室新增3台二氧化氯。
金凤厂:地下管廊新增4台甲烷、4台氧气和硫化氢2合1;生产车间新增1台氧气和硫化氢2合1。
2.4供货周期: 计划设备采购和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共45天。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若投标人承诺提供更长的质保期,则以投标人的承诺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等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气体报警仪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本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所提供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也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销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在中标后提供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供货证明格式自拟,经厂家盖鲜章的供货证明包含项目名称和设备具体参数,如货物验收时无供货证明,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生产企业自己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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