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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4 数据编号: 724431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省燕山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燕山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燕山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4.项目概况
燕山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主要支流澧河上游干江河上, 控制流域面积1169km2,总库容9.25亿m3, 是一座以防洪为主, 结合供水、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
(2)型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泄洪洞、溢洪道、输水洞及电站等。其中输水建筑物(包括电站)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采用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燕山水库主要永久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泄洪洞、输水洞、水电站。水库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土石坝、溢洪道、泄洪洞及输水洞建筑物进水口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水库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泄洪洞及溢洪道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其他输水建筑物(包括电站)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5.工程任务
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对水毁部位按原设计规模和标准进行修复,通过对溢洪道上、下游护坡及尾水渠挡水堰进行复原加固和防护,对泄洪洞尾水渠两岸护坡进行修复,发挥水库各项设施设计功能,延长设施使用寿命,保证工程的完整性,促进工程规范化管理;使工程逐步达到原有设计与管理考核标准要求,保证工程防洪安全和完整美观。
6.建设内容
本次水毁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溢洪道水毁修复
①上游左岸浆砌石护坡修复59.2m3,混凝土护坡修复27.2m3,加固回填混凝土40.8m3。
②挡水堰浆砌砖堰体修复33m3,下部混凝土基础修复10m3,加固回填混凝土608.75m3。
③下岸混凝土护坡修复56.4m3,加固回填混凝土12m3。
(2)泄洪洞水毁修复
泄洪洞尾水渠两岸浆砌石护坡修复51.6m3。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下所示:
主要包括燕山水库溢洪道、泄洪道水毁修复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8.计划工期
主体工程施工期:2个月。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若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自愿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评审时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大型或中型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经历。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资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相应信息应保持一致。
(8)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9)信用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情形之一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②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情形之一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2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采购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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