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榆中和平加压站泵房下沉治理及屋面维修招标公告
榆中和平加压站泵房下沉治理及屋面维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和平加压站泵房下沉治理及屋面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君悦德惠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
2.工程规模:兰州市榆中(和平,夏官营)给水工程和平加压站泵房及配电间,下沉区域用水泥土分层回填,同时对散水及散水外侧一定区域内地面采用硬化处理,对现有管线迁改后挖除现有管沟,然后对已开挖基坑进行回填。屋面拆除、恢复屋面原有防水层、找平层、炉渣找坡层。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包含停水安装2天)
4.投资总额:134.53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提供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凭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3年合法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