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 船式垃圾箱等垃圾容器租赁项目 询比单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正进行船式垃圾箱(以下简称“船箱”)等垃圾容器租赁项目询比单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格、承认并履行本询价单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船式垃圾箱等垃圾容器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83002
3.服务内容:船箱约300个,240升塑料垃圾桶约300个,具体数量均以采购人现场点验确认数量为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船箱规格尺寸(详见附件)。船箱租期24个月,每个船箱年租金不超1440元
,到期后免租金续用至报废,报废收益归采购人。
240升塑料垃圾桶仅限采购人进驻辉县市18个乡镇转运生活垃圾前,原生活垃圾转运单位遗留项目现场的可用于采购人运营的垃圾桶(不得低于5成新)。垃圾桶租期12个月,单个垃圾桶年租金100元,到期后免租金续用至报废,报废收益归采购人。
垃圾容器需投放至采购人位于河南省辉县市相关乡镇作业范围内的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承租期间,船箱和垃圾桶轻微和正常损毁需维修的成本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正常损毁无法修复需要更换的船箱由响应人负责出资补充,正常损毁无法修复需要更换的垃圾桶无需响应人补充。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转运生活垃圾需求即可。为保证服务质量,响应人报价前可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确保报价能够满足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合格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可正常开具发票并收款。
2.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