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服务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研发及运营项目询比公告
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研发及运营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研发及运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研发及运营项目
2.2服务地点:郑州市。
2.3服务内容:郑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全过程的研发、调试、运营及其他伴随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服务质量要求: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通过采购人验收。
2.5服务期限要求:共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研发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功能需求开发,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及正式上线;第二阶段运营维护期:自系统由采购人验收通过正式上线之日起一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能够开具正规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由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作证据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