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点中小河流贺江治理工程(一期)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广西重点中小河流贺江治理工程(一期)前期工作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110028710026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重点中小河流贺江治理工程(一期)前期工作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11-450000-04-01-44148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贺州市水利建设与质量监督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治理以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林桂村为起点,八步区铺门镇河南村为终点的贺江,长度约91km,其治理的防护标准主要根据防洪减灾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防洪保护对象重要性,协调防洪减灾与经济发展关系,按照统筹协调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洪水淹没范围及威胁程度,充分衔接《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等规划,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基于分区确定防洪标准的原则,提出与沿江区域高质量发展及防洪保护对象地位相匹配的防洪标准。初步匡算总投资16.5亿元,共涉及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平桂区、八步区等4个县区。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本项目施工图完成批复之日止,其中相关阶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工作计划或工作大纲并完成汇总技术要求。
(2)2025年2月28日前,中标人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3月20日前完成可研批复。
(3)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相关专题编制。
(4)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成果,相关专题批复或出具意见。
(5)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
(6)其余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