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2-24 数据编号: 724667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热力站生产分汽缸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热力站生产分汽缸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热力站生产分汽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更新热力站生产分汽缸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SDZY-QD-GKZB-2024100;
(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HZB2024-CG-055。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15个日历日内供货,现场施工工期为5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株洲路137号)。
7.项目主要内容:更新能源动力处(动力车间)热力站1个生产分汽缸及配套阀门,阀门包括2个DN200、2个DN150、1个DN125、1个DN100、3个DN50。(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4122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