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河(门源段)一级支流甘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标段四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通河(门源段)一级支流甘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河(门源段)一级支流甘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以北发改审〔2022〕193号、北生〔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门源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四招标范围为陆域缓冲区植被修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因招标公告模版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要求。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6(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54790001001、E6301000076054790001002、E6301000076054790001003、E6301000076054790001004、E6301000076054790001005、E6301000076054790001006(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6(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6(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